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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搜狐社区个性论坛用户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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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社区个人论坛用户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社区用户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四章 社区管理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七章 责任声明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本社区命名为“搜狐社区个人论坛”。个人论坛是根据广大网友建议,由网友自愿担任论坛斑竹,经过管理员考核批准后开设的论坛。







第2条 本社区所有权、经营权以及相关软件的知识产权均属搜狐公司。







第3条 本社区的管理维护由搜狐公司负责。

第二章 社区用户

第4条 遵守搜狐网站用户服务条款,并且在搜狐网站注册的用户(含搜狐矩阵的任何产品帐号,比如ChinaRen,Sogou等),可成为搜狐社区个人论坛注册用户(以下简称"社区用户"),拥有社区用户基本权限。社区用户参与社区活动时必须遵守《搜狐社区个人论坛用户条款》。当您的社区帐号连续6个月或以上未登录社区,搜狐社区有权删除或冻结该帐号社区资料。

第5条 本社区用户的个人资料受到保护,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的查询请求,但以下几种情况除外: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包括在国家有关机关查询时,提供用户在网页上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

(2)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3)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保持维护搜狐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重要权利。

(5)根据本条款相关规定或者搜狐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下。

第6条 本社区用户享有在社区各公开栏目发表言论的权利,若栏目中有特殊规定,或受到社区处罚而关闭发言权限则例外。

第7条 本社区用户有权依照《搜狐社区个人论坛申请规定》申请开设个人论坛。

第8条 本社区用户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条款及《搜狐社区个人论坛管理规章制度》

第9条 本社区用户有义务遵守网络礼仪。







第三章 言论规则

第10条 本社区用户享有言论自由权利;并适度拥有修改、删除自己创建的论坛及文章的权利。

第11条 本社区用户不得在本社区发表包含以下内容的言论:

(一)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十)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一)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12条 本社区用户不得利用搜狐社区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 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 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 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 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4、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搜狐社区的服务。

5、遵守搜狐社区的所有其他规定和程序。

第13条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搜狐社区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在搜狐公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搜狐公司等额的赔偿。用户理解,如果搜狐发现其网站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第11条所列内容之一,依据中国法律,搜狐有义务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并且删除含有该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第14条 本社区用户在相关讨论区发表文章时,除遵守本条款外,还应遵守《搜狐社区个人论坛管理规章制度》及该讨论区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社区管理

第15条 本社区设定由站长、社区管理员组成的管理体系。

第16条 本社区站长由搜狐公司社区组正式全职员工担任;站长行使本社区全部站务管理职责及权利;站长代表本社区官方立场,除站长外的任何社区管理员及网友言论,由其本人承担,均与本社区及搜狐公司立场无关。







第五章 版权声明

第17条 搜狐公司有权将在本社区发表的文章或图片自行使用或者与其他人合作使用于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网站、电子杂志、杂志、刊物等,使用时需为作者署名,以发表文章时注明的署名为准。文章有附带版权声明者除外。

第18条 本社区的文章及图片(包括转帖的文章及图片)版权仅归原作者所有,若作者有版权声明或原作从其他网站转载而附带有原版权声明者,其版权归属以版权声明为准。

第19条 搜狐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包含的任何文本、图片、图形、音频和/或视频资料均受版权、商标和/或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未经相关权利人同意,上述资料均不得在任何媒体直接或间接发布、播放、出于播放或发布目的而改写或再发行,或者被用于其他任何商业目的。所有这些资料或资料的任何部分仅可作为私人和非商业用途而保存在某台计算机内。搜狐不就由上述资料产生或在传送或递交全部或部分上述资料过程中产生的延误、不准确、错误和遗漏或从中产生或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害赔偿,以任何形式,向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

第20条 搜狐公司为提供网络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象、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用户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第六章 处罚原则

第21条 本社区用户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搜狐社区个人论坛管理规章制度》的活动,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破坏公共安全的活动,不得在本社区进行非法商业活动,不得在本社区进行任何破坏论坛、讨论区等公共秩序的活动。如有违反,新浪或社区站长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第22条 本社区用户不得利用社区BUG进行任何活动,如有违反,社区有权做出关闭其部分权限、暂停帐号使用直至删除帐号处理,同时社区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七章 责任声明

  第23条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搜狐公司社区个人论坛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搜狐公司社区个人论坛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新浪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社区用户之间通过论坛相识、交往中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和经济上的纠纷与损失,搜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可以及时与本社区的管理人员联系。具体的联系方法为:webmaster@sohu.com

  第24条 本社区用户因为违反本社区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责任自负,搜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5条 如因硬件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搜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搜狐公司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搜狐公司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搜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26条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搜狐公司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搜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第27条 用户同意,对于搜狐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搜狐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搜狐公司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 搜狐公司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第八章 附则

第28条 本条款未规定的内容参见《搜狐网站服务条款》,以《搜狐网站服务条款》为准。

第29条 本条款构成双方对本条款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规定,除本条款规定的之外,未赋予各方其他权利。

第30条 搜狐公司保留修改完善本条款的权利及对本条款的最终解释权。

第31条 本条款自2007年12月18日正式颁布施行。







   搜狐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






Administrator的签名档

Administrator 于 2007-12-18 09:04:18 发布[引用回复] [收藏此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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